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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 2018-09-20 09:47 分类: 最新资讯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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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派遣至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本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时为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25日至2000年9月28日期间出生);靖江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岗位放宽至35周岁(1982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曾受刑事处罚的;

⑵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

⑶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⑷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⑸有其他不宜从事编外人员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专业加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 9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为: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⑵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⑶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按类别设置,其相关专业范围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确定。

4. 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号楼5楼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⑴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满分为100分,形式为闭卷,笔试成绩将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⑵专业加试。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须进行专业加试的岗位由各主管部门组织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加试总分为100分。

⑶面试。不须加试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须加试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和加试成绩占7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的,按笔试人数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面试结束后,无专业加试要求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50% 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有专业加试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 、专业加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30% 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89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在靖江人才网公示3天。

2.公示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发放《聘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照《靖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和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0292151


                                   岗位简介表

                  

文章内容来源:靖江人社,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